云虎這家伙,真的從小就是他媽嘴里別人家的孩子。</br> 這要是別人,以他媽的性格,估計肯定會給人臉色看,一時半會兒都過不了那個勁兒。</br> 現在,用他媽的話來說,每天打電話回去報平安的都是云虎。</br> 他應酬喝多了,把他帶回家的也是云虎。</br> 家里的洗衣機壞了,動手修的也是云虎。</br> 他媽的意思,里里外外都是,云虎才是她親兒子。</br> 真的是……林風覺得外表和氣質這東西,實在是太會騙人。</br> 云虎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,整理好自己之后,轉過頭來道:“你睡著的時候,手機響過,應該是家里來的電話,我沒接到,一會兒你給媽回過去。”</br> “知道。”叫媽叫的越來越順口了,這家伙,林風戴好了皮帶手表。</br> 確實長大了之后,整個人的氣質都出來了。</br> 現在他走出去,就像是電影里經常演的那種年齡并不大的獵頭。</br> 就是長的太好,棱角分明的臉,總給人一種花花公子的感覺。</br> 這樣的人,最容易招惹桃花。</br> 偏偏自己還不自知。</br> 云虎眸色又深了深,趁著那人側過臉來的時候,直接吻了上去。</br> 林風的手還在整理手表,頭皮一麻,漸漸的腿都跟著軟了。</br> 最后氣息不穩的將頭抵在了云虎肩膀的位置,臉上有些燙,更多的卻是開心。</br> 結婚之后的生活。</br> 也并不是很恐怖。</br> 以前想如果兩個人磨合不好怎么辦。</br> 畢竟都是男人。</br> 從兄弟到戀人的過程,確實沒有那么簡單。</br> 又有的時候會想,其中一方膩了,想要放棄怎么辦。</br> 現在看來,應該不太會。</br> 他在路上多看其他女孩子一眼。</br> 他都會在耳邊低聲道:“有什么用,又不能吻到你腿軟。”</br> 要么就是:“林風大大想叛變?”</br> 總之,以前他并沒有覺得云虎會不安。</br> 越接觸,林風就會越明白。</br> 不安都是相對的。</br> 因為在乎,才會都有各自的不安。</br> 只是,這個人會在大街上和他十指相扣,完全不在乎別人放過來的眸光。</br> 即便是那種商業的場合。</br> 他也會接他回家。</br> 不能做太明顯,是因為彼此都成熟,懂得社會規則。</br> 但只要需要,他也不會刻意遮掩。</br> 承蒙這個人出現。</br> 足夠讓他喜歡好多年。</br> 不同與林風和云虎談戀愛的方式。</br> 別墅里。</br> 薄九洗完澡出來,就要出門。</br> 被秦漠拽住之后,拿過吹風機來,讓人躺在了自己長腿上。</br> 年輕管家經常覺得,他們家少爺現在養九小姐和小時候沒什么兩樣。</br> 唯一不同的是,九小姐太喜歡逗他們家少爺了。</br> 秦漠低眸掃了那個伸手摸著他的耳朵的人一眼,禁欲的氣息不減,將吹風機拿開之后,身形壓低,用只有兩個人才能聽到的聲音道:“z神,安分點,除非你是想繼續回床上。”</br> 薄九一頓,識時務者為俊杰的收回了手,算了,還是欣賞下盛世美顏。</br> 別動手動腳了,心癢也得忍住。</br> 不然她的腰還會繼續酸……
三月,初春。</p>
南凰洲東部,一隅。</p>
陰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著沉重的壓抑,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,墨浸了蒼穹,暈染出云層。</p>
云層疊嶂,彼此交融,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,伴隨著隆隆的雷聲。</p>
好似神靈低吼,在人間回蕩。</p>
,。血色的雨水,帶著悲涼,落下凡塵。</p>
大地朦朧,有一座廢墟的城池,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,毫無生氣。</p>
城內斷壁殘垣,萬物枯敗,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葉,無聲凋零。</p>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,如今一片蕭瑟。</p>
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無喧鬧。</p>
只剩下與碎肉、塵土、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觸目驚心。</p>
不遠,一輛殘缺的馬車,深陷在泥濘中,滿是哀落,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,掛在上面,隨風飄搖。</p>
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,充滿了陰森詭異。</p>
渾濁的雙瞳,似乎殘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。</p>
那里,趴著一道身影。</p>
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,衣著殘破,滿是污垢,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。</p>
少年瞇著眼睛,一動不動,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,襲遍全身,漸漸帶走他的體溫。</p>
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。</p>
順著他目光望去,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禿鷲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。</p>
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,半點風吹草動,它就會瞬間騰空。</p>
而少年如獵人一樣,耐心的等待機會。</p>
良久之后,機會到來,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,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。</br>,,。,。</br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