帝制時代結(jié)束之后,很多產(chǎn)生并使用于帝制時代的漢語詞匯都失去了本義,而只具備象征意義,或者寬泛化地使用于其他語境。“復(fù)辟”這個詞就是一個比較典型的例子,本來只能用于形容失去君位的君主再次登基為君,現(xiàn)在則可以泛指被推翻的勢力或統(tǒng)治者卷土重來,再次上臺。
那么,“復(fù)辟”為什么會具備這樣的義項呢?“復(fù)”者,恢復(fù)也,非常容易理解;“辟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?看來,“辟”才是這個詞匯中最關(guān)鍵的要素。
“復(fù)辟”一詞出自《尚書·咸有一德》。這篇文獻乃商初名臣、輔佐商湯滅夏的伊尹所作,內(nèi)容是對第四位商代君主太甲的勸誡之言,開篇就點明了這一主旨:“伊尹既復(fù)政厥辟,將告歸,乃陳戒于德。”孔穎達注解說:“自太甲居桐,而伊尹秉政。太甲既歸于亳,伊尹還政其君,將欲告老歸其私邑,乃陳言戒王于德,以一德戒王也。”
這是一個著名的故事:太甲繼位的時候,四朝元老伊尹輔政,到了第三年,太甲開始胡作非為,暴虐百姓,伊尹勸說無效,只好將他放逐到商湯的墳?zāi)顾诘赝m,自己執(zhí)政。三年之后,太甲悔過自新,于是伊尹將太甲接回亳都,還政于太甲,自己則告老返回封地,臨別前寫了這篇文獻,用純一之德告誡太甲。
“復(fù)政厥辟”即為“復(fù)辟”,將國政重新交付給太甲。《說文解字》:“辟,法也。”其實這只是“辟”的引申義,“辟”的本義是用刑刀對犯人施加刑罰,引申為法度,又引申為執(zhí)掌法度之人,即君主的通稱。比如《尚書·洪范》中寫道:“惟辟作福,惟辟作威,惟辟玉食。”只有君主才能夠作福、作威和享受美食。
《禮記·曲禮下》篇中規(guī)定:“祭王父曰皇祖考,王母曰皇祖妣,父曰皇考,母曰皇妣,夫曰皇辟。”這是祭祀時的專用稱號。“皇”是對去世者的美稱,“考”指去世的父親,“妣(bǐ)”指去世的母親,有個成語叫“如喪考妣”,好像死了父母一樣,形容極度悲痛。“王父”指祖父,“王母”指祖母,祭祀祖父和祖母的時候稱“皇祖考”和“皇祖妣”;祭祀父母的時候稱“皇考”和“皇妣”;妻子祭祀丈夫的時候稱“皇辟”,鄭玄注解說:“辟,法也,妻所取法也。”孔穎達進一步注解說:“辟,法也,夫是妻所取法,如君,故言君法也。”可見妻子稱去世的丈夫為“皇辟”也是由君主之意引申而來。
綜上所述,“復(fù)”為復(fù)位,“辟”為君主,“復(fù)辟”即復(fù)位于君主,這是一個君主制時期的專用名詞,絕不能濫用。
“復(fù)辟”還有一個拗口的說法叫“重祚”。“祚(zuò)”的本義是福、福運,當皇帝是最大的福運,因此引申為帝位,皇帝登基稱“踐祚”,意思是踏上帝位;相應(yīng)地,再次、重新登基稱“重祚”,即重新登上帝位。